本报讯 围绕着“天下药仓”品牌,一场纷争正在悄然展开。湖北贝克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克药业)日前以不正当竞争为由,将甘肃省陇西县中药材产业发展局(以下简称陇西发展局)诉至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停止侵权、赔偿经济损失5万余元等。
据悉,贝克药业提起诉讼依托的权利基础是该公司在第5类人用药等商品上拥有“天下药仓”商标权,此商标申请于2009年11月,2011年5月被核准注册。贝克药业诉称,2007年8月其就在第35类连锁销售服务上提出注册“天下药仓”商标的申请,并大力宣传,随后公司在第5类人用药等商品上取得上述商标权。2011年5月,因陇西发展局在相关媒体上以“陇西成功注册天下药仓商标”为题刊发文章,使消费者误以为该公司在医药相关类别上取得“天下药仓”商标,致使贝克药业的众多客户纷纷致电询问,给贝克药业公司造成负面影响。贝克药业认为,对方的行为系不正当宣传,违法了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据此诉至法院。
对于此案,记者于7月6日采访了陇西发展局负责人王先生。王先生称,陇西发展局尚未收到法院下达的相关材料,对此案并不清楚。同时,他告诉记者,陇西近数十年来一直在使用“天下药仓”进行宣传,并且无论从中药植被种植面积、药品仓储数量、中药种类等多方面来看,陇西均是名副其实的“天下药仓”和“西部药都”。对于此案本报将继续予以关注。
(谢环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