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第八届二次常务理事会在京召开。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贺化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讨论并通过了修改后的《专利代理人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规范》(以下简称《规范》)。
贺化指出,目前专利代理行业还缺乏竞争的环境,亟待引入竞争机制,以提升专利代理人的能力和水平。
贺化对专利代理人协会新一届常务理事会的工作给予了肯定。他指出,本届常务理事会会议议题充实、出席率高,展现了协会新一届常务理事的新面貌。贺化指出,专利代理行业应建立相应制度,引入竞争机制,例如通过诚信体系建设等,使优质服务的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人显现出来,能够为外界所知。此外,他还要求,专利代理机构尽快完成专利电子审批系统的普及,力争在2010年底实现专利电子审批系统使用率不低于50% 的目标。
会上,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讨论并通过了修改后的《规范》。据了解,现行的《规范》是在1998年制定的,随着近年来专利代理行业的发展和变化,其中的若干条款已经不能满足行业的实际需要。
2009年10月,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在多次调研的基础上,正式启动了对《规范》的修改工作。本次修改将原《规范》的适用范围由专利代理人扩大到专利代理机构,增加了《规范》的处罚内容,从处罚的方式、种类到具体工作机构等,使之独立成章。据统计,修改后的《规范》条款数量由原来的31条增加为46条,更好地适应了专利代理行业加强行业诚信体系建设、维护行业自律的迫切需要。(知识产权报 记者 崔静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