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发布《关于实施商标品牌战略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提出到2015年,全面初步形成以促进自主品牌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商标品牌战略实施体系。《意见》强调引导和支持企业通过商标出资、质押、并购、许可、转让等手段,实现商标的经济价值。探索开展商标权质押贷款。引导、支持企业以商标为资产进行参股控股、重组合并,建立多元化的产权结构。
此外,《意见》提出了具体发展目标。要求到2015年,全省国内有效注册商标总量达到100万件,商标国际注册量有较大幅度增长;中国驰名商标达到500件,涌现一批具有市场竞争力和国际影响力的企业品牌、区域品牌和地理标志;驰名商标企业的销售额显著增长;农业和服务业商标品牌有突破性发展;地理标志商标品牌布局趋于合理;依托专业镇和产业集群,建立一到两个在国内外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公共品牌。
为了保障《意见》的顺利实施,广东省政府办公厅要求加强商标品牌战略实施的组织领导,建立省商标品牌战略实施工作领导协调机制;引导行业协会、中介组织参与商标工作和品牌建设;加强对商标品牌战略实施的资金投入;探索开展商标权质押贷款,鼓励银行着眼驰名和著名商标培育提供信贷产品,创新信贷服务;加大各级财政对商标品牌战略实施工作的投入;加强商标品牌知识的宣传教育;强化商标品牌战略实施的考核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