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复了第三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试点名单,此次确定的4个试点分别为市浦东新区、市、省镇江市、省市。
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司有关负责人介绍,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试点工作是国家知识产权局积极实施,促进知识产权运用,支持企业创新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为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和适应银行业激烈竞争的需要。国家知识产权局自2008年12月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试点工作以来,已先后批复了3批共16个城市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试点工作。试点期间,国家知识产权局结合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重点,在政策指导、战略研究、人员培训和信息化建设方面对试点单位给予积极支持,适时组织工作交流会,及时帮助试点单位总结经验,并协助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在批复第三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试点工作开展的同时,国家知识产权局要求有关试点城市要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试点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要加强统筹协调,充分发挥政府部门、金融机构、行业协会及中介机构的作用,推动知识产权资本化与产业化,为相关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知识产权支撑。
记者了解到,自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在各有关知识产权管理部门、金融机构和中介机构的积极参与下,相关工作稳步推进,既探索了经验,又带动了各地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的广泛开展,取得了积极的成效。成为试点的地区,当地政府已出台各类促进、扶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的指导性意见或政策措施,所在区域已经具有一定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规模,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有较为突出的特点和发展潜力。截至目前,全国已有24家商业银行和16家担保机构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权质押登记,累计申请项目约1400个,涉及质押金额约210亿元人民币。特别是自2007年以来,在不到3年的时间里,各类企业已通过知识产权质押获得贷款160亿元人民币,为前11年总额的3.2倍。(知识产权报 记者 赵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