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日,电影《人在囧途》片方武汉华旗影视制作公司在北京某律师事务所召开发布会,宣布状告光线传媒等公司出品的《人再囧途之泰囧》(以下简称《泰囧》)“不正当竞争及著作权侵权”,并透露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已经受理该案。对此,《泰囧》片方光线影业表示暂不回应。
指《泰囧》宣传故意误导
华旗影视公司认为《泰囧》片方有不正当竞争及著作权侵权之举,将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光线影业有限公司、北京影艺通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北京真乐道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告上法庭。
华旗影视方面认为,《泰囧》片方故意进行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导致观众混淆、误认,如“《泰囧》是《人在囧途》的升级版、第二部”等,使观众误认为《泰囧》是《人在囧途》原班人马打造的续集;华旗影视还列举光线传媒和光线影业老总王长田曾称“因有前面的一个品牌,故光线传媒选择投资”、“很多人期待《人在囧途》第三部、第四部,我想肯定会做下去”,以及导演徐峥曾称“《人在囧途》本身具有一定的市场熟悉度,故而选择做《泰囧》”的言论为证;更认为《泰囧》的片名在开机不久后由之前的《泰囧》更名为《人再囧途之泰囧》,是“赤裸裸地在各种场合宣传中往《人在囧途》上贴靠”。
未就索赔金额做出说明
《泰囧》最终以12.66亿的票房创下华语片票房纪录,但华旗影视方面认为,如果没有吸收《人在囧途》的竞争优势,就没有《泰囧》今天的票房,而直接将《人在囧途》取得的成果据为己有,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同时,两部电影无论是片名、构思、情节、故事、主题还是台词等,都有实质上的相同或相似,也构成侵权。
有传闻称,《人在囧途》片方或要求索赔1亿元,但原告在发布会后拒绝接受媒体采访,也没有对索赔问题做出说明。记者随后联系光线影业方面,但得到的回复是“暂不回应”。据《新京报》
网友评论
原告特阴险
一生有你_在心底:《泰囧》上映之前就宣传了吧?那时候怎么不告侵权,人家赚钱了才告?人品啊。
镇魂歌-寂静岭-鬼夜行:《人囧》好没品,眼热分羮是表面,借机宣扬自己团队,混个话题。
南砂:这家公司特阴险,《人在囧途2》的本子还在他家呢,故事跟《泰囧》不一样!本来,徐峥跟这家公司合作要拍《人在囧途2》,徐峥还立项了,后来这家公司骗徐峥,说让他做导演,叫徐峥撤项,然后他们自己偷偷去立了项,把《人在囧途2》的版权弄到手,踢掉了徐峥。后来徐峥才创作了《泰囧》。
科学文化郑军:极度蔑视这种行为。当年徐峥可是拿着《泰囧》先和你们谈的,你不愿意拍,人家才另外找了光线的。
被告有侵权嫌疑
世界经典微博杂锦:不得不提的是,《泰囧》是靠《人囧》奠定了很大的观众基础的。观众也不能一边倒地支持《泰囧》而忽略了《人囧》。
我的清早:即便是看《泰囧》发了,《人囧》要告它侵权也不丢人。故事主线在途中,徐峥和王宝强人物关系的设置、人物的塑造、性格的冲突、语言风格这些主要元素都是类似《人囧》的。
壬生小狼:要不说,我还真以为是续集呢,确实有侵权嫌疑……不过在《泰囧》上映之前,宣传就已经开始了,那个时候不告,非得等人火了才告,摆明分羹来了。这两伙人都是为了利益,谈不上谁比谁高尚。
飞翔的钢铁:多少借了个名,好歹分一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