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锡楼”商标权属之争仍在持续发酵。
继“天锡楼”商标异议行政诉讼案之后,围绕该商标而起的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民事诉讼的一审程序将于日前二度启动。
作为一起发回重审案,这起民事诉讼不仅考验着以“天锡楼”创始者后人身份自居的马氏家族成员,更令已在我国西部地区创出一片天地的一家民营企业备受困扰。
一度消失数十年的“天锡楼”招牌将以怎样的姿态回归?当事双方均在静待答案。
到底谁的天锡楼
作为这起民事诉讼的发起者,自然人马少波及马良斌认为其方面系曾经清真名楼“天锡楼”创始人的后人,对于“天锡楼”相关权益的继承本应顺理成章。
陕西天锡楼民族餐饮食品有限公司(下称天锡楼公司)作为应诉者,其于2007年12月由在先实体更名注册设立,在“天锡楼”从西安餐饮界消失数十年后立起这杆旗帜,打造了一家极具规模的清真餐饮企业,而今仍要为几年间建立起的商誉奋力一搏。
据介绍,双方争执焦点指向的“天锡楼”本系古都西安较早主营羊肉泡馍食品的清真菜馆。对于“天锡楼”的历史,有两种说法:一说是始于明末崇祯十七年(公元1644年),一说是清末。据坊间流传,1900年间慈禧太后在该店品尝过清真菜肴,甚为满意,赐名为“天锡楼”。
“天锡楼”的几度沉浮也是造就当前争议的重要原因。
“天锡楼”后人方面认为,作为享有一定声誉的字号品牌,天锡楼公司以“天锡楼”作为企业字号和清真餐馆名称注册使用,具有剽窃的主观故意,应予禁止。
天锡楼公司则认为,“天锡楼”早在上世纪三四十年代即已衰落,公司合营后更是改弦易辙,在古都西安销声匿迹,根据相关法律,“天锡楼”并不具备为其后人传承与专有的事实基础。
据相关文件记载,“天锡楼”曾于1956年参加公私合营划归西安当地饮食公司所有,并于1957后变更为西安莲湖小吃店,后至2007年天锡楼公司开设“天锡楼”饭庄前,该字号一度沉寂。
基于这样的事实,天锡楼公司认为,“天锡楼”后人早已丧失对天锡楼的所有权与处置权,该公司为响应当地政府部门恢复西安老字号政策,以“天锡楼”作为企业字号并无不当。
据介绍,自2007年天锡楼公司成立并开设饭庄实体后,目前该拥有8000多平米营业面积的“天锡楼”饭庄已经成为西安市一家具有民族风情和文化的重要接待窗口单位。而“天锡楼”后人方面则在2011年3月注册登记了一家个体商户实体,名称主体包含“天锡楼文字”,前期则以土特产售卖为主营。
纠纷仍然在持续
据介绍,有关“天锡楼”权属争议源于2005月3月自然人马良斌在第43类餐馆、饭店等服务上提出注册申请的第4528199号“天锡楼”商标。
天锡楼公司认为,“天锡楼”字号系其合法取得的在先权利,天锡楼公司是目前唯一一家使用“天+天锡楼”字样经营餐饮并具有一定影响的企业。马良斌虽然为“天锡楼”家族后人,但历史上的“天锡楼”原为私有企业,后经过转变成为国有企业,因此马良斌已丧失对“天锡楼”包括商号权在内的所有权。马良斌等无实体经营,对于具有300多年的老字号来说,没有意义和价值。因此,只有继续继承和发扬老字号,才能促进西安餐饮文化的发展,符合于政府振兴、恢复西安老字号的政策。
对此马良斌方面则答辩认为,“天锡楼”作为其家族经营的最早从事牛羊肉泡馍的清真餐馆,历史悠久,在古城西安餐饮界享有很高的声誉。此外,“天锡楼”是其家族代称,有其特定的民族历史含义。因此,其作为“天锡楼”家族成员接受长辈委托申请“天锡楼”商标合法合理。
据悉,该商标异议案目前已经行政诉讼终审有果,天锡楼公司方面异议理由未获支持。该公司表示由于部分证据搜集存在困难造成延误未能及时提交,其方面仍将通过商标争议形式予以追究。
记者通过中国商标网查询获悉,天赐楼公司目前已在第30类、第35类、第44类等商品和服务上获准注册有6件“天+天赐楼”商标。
除此次纠纷外,马少波和马良斌诉天赐楼公司商标侵权发回重审案将于近日开庭审理。据介绍,该案原审判决作出后,双方均提出上诉,陕西省高院审理后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遂于2012年12月作出发回重审民事裁定。
据介绍,在该民事诉讼上诉裁定阶段,原西安“天锡楼”饭庄家族部分成员曾联合向法院提交申请书,声明马少波和马良斌等人不能代表该家族,也不能代表该家族处理任何关于“天锡楼”字号、商标的法律相关事宜。
有关知识产权专家表示,“天锡楼”的现状可以作为国内老字号状况的缩影,一般老字号企业有着少则几十年、多达数百年的历史,由于建国初期的公私合营和一系列的改革,现在许多老字号的归属已经不清,导致众多老字号企业如今面临着商标权等历史遗留问题。在新的历史背景下,无论老字号后人还是外来资方,均应积极面对妥善处理争端,同心协力以复兴老子号作为共同的责任。
“天锡楼”将何去何从,本报将保持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