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网邦商务秘书有限公司(下称网邦商务秘书)在百度推广上投放的广告到期后,其在百度网站输入“网邦商务秘书”进行搜索,在搜索结果页面发现网邦商务秘书的内容后面被接上了深圳市一一一商务秘书有限公司(下称一一一商务秘书)的广告内容。网邦公司不满为他人做嫁衣,认为一一一商务秘书侵犯了其注册商标专用权,遂提起民事诉讼。日前,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该案,并未当庭宣判,双方同意进行调解。
据了解,网邦商务秘书于2012年成功注册了第9980168号“网邦商务秘书”商标,该商标核定使用在第35类广告等服务上。
网邦商务秘书表示,其于2010年11月15日至2013年4月25日期间,通过百度公司等进行各种途径广告宣传。今年5月当他们刚刚结束在百度的广告投入后不久,网邦商务秘书在百度网站输入“网邦商务秘书”,发现网邦商务秘书的内容后面却是一一一商务秘书的广告。
网邦商务秘书诉称,一一一商务秘书和百度的行为已构成侵犯其“网邦商务秘书”注册商标专用权,因此网邦商务秘书将一一一商务秘书、百度(中国)有限公司和百度(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一起诉至法院。
一一一商务秘书辩称,其选择的关健词是经过百度审核通过的,百度在提供服务时应承担一定的注意义务。而且一一一商务秘书的行为不属于商标意义上使用的行为,并没有使网络用户产生混淆,也未给网邦商务秘书造成损失。
对此,百度称其拥有50万个推广客户,每一个用户都可能有很多个商标,商标权从本质上来讲是私权,他人附有不得侵犯的义务,但没有主动保护的义务。
有业内人士表示,简单便捷的网页操作即可给企业带来大量潜在客户,有效提升企业知名度及销售额,由此吸引着越来越多的企业纷纷加入到百度推广的“竞争”中。然而由于关键词广告是实时显示的,所有的关键词和链接地址都是网站自行设定的,可以随时修改,导致了网络关键字广告商标侵权纠纷的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