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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州市台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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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正文
    乐天铝箔成功阻击“乐天”冰箱
    作者:Admin 点击数:1032 时间:2013/11/14 9:35:42

            指定使用在冰箱、灯商品上的“乐天”商标,是否对核定使用在糖果等商品上的“LOTTE”商标和口香糖等商品上的“乐天”商标构成复制、摹仿?因不服撤销其对自然人梁兆东申请注册的“乐天”商标予以核准注册裁定的一审判决,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下称商评委)提起上诉。日前北京市高级人民法终审判决认定梁兆东申请注册“乐天”商标的行为,违反了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不予核准注册。
      法院审理认为,在案证据可以证明在梁兆东申请注册被异议商标“乐天”之前,核定使用在糖果商品上的“LOTTE”商标和口香糖商品上的“乐天”商标已构成驰名商标,“乐天”与“LOTTE”商标同时使用在木糖醇口香糖产品上已形成固定的对应关系,被异议商标构成对其抄袭复制。此外,被异议商标的注册使用会削弱两引证商标与乐天铝箔有限公司提供糖果、口香糖商品之间的密切联系,削弱“乐天”或“LOTTE”驰名商标的显著性,损害其利益。
    行家点评:
      傅钢(上海市协力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律师):该案系一起商标确权典型案例,笔者认为该案中通过中英文商标的对应关系去驳回被异议中文商标的处理方式,可以为同类案件的解决提供借鉴。
      在该案中“乐天”和“LOTTE”商标同时使用在木糖醇口香糖产品上已经形成固定的对应关系,故足以认定异议商标与引证商标的实质性近似。实践中,很多国外品牌进入中国,但其中文商标被抢注的情况比比皆是,给权利人的经营造成很大的困难,也容易造成公众的混淆。
      在商标注册的审查实践中,汉字与英文商标近似的审查考虑的因素主要是音译和意译。一般情况下,有含义且该含义为相关公众知晓的英文商标,主要含义相同或者基本相同,易使相关公众误认的,判为近似商标,如“王冠”与CROWN”,而无含义的英文商标,主要考虑其音译,如“华伦天奴”与VALENTINO”,因两者的对应关系已为相关公众所知晓,两者的并存易使相关公众误认故判为近似商标。再如笔者曾经代理过的雅培“利舒坦”商标确权案:雅培公司拥有“Freestyle”商标,“利舒坦”是其中文音译,“ree”对应“利”,“s”对应“舒”,“tyle”对应“坦”,3个汉字对应3个音节,朗朗上口。雅培公司及其销售商对该商品进行了大量的宣传推广,且一直将“利舒坦”与“FreeStyle”放在一起使用,相关消费者已经对“利舒坦”与“FreeStyle”建立了唯一指代关系,故法院判决被销售商抢注的“利舒坦”商标归属于雅培公司所有。在该类案件中,引证商标的知名度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罗云(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该案是一起驰名商标反淡化、给予驰名商标强保护的典型案例。
      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这是我国首次对商标反淡化作出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驰名商标保护的民事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第二款规定,足以使相关公众认为被诉商标与驰名商标具有相当程度的联系,而减弱驰名商标的显著性、贬损驰名商标的市场声誉,或者不正当利用驰名商标的市场声誉的,属于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的损害”。
      “商标淡化”是指未经权利人许可,将与驰名商标相同或相似的文字、图形及其组合在其他不相同或不相似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从而减少、削弱该驰名商标的识别性和显著性,损害、玷污其商誉的行为。“商标淡化”主要包括商标“弱化”“丑化”“退化”等3种形式。该案属于将驰名商标“弱化”。“弱化”是一个逐渐冲淡与稀释的过程,冲淡该商标在本行业已建立起来的声誉,导致其商业价值和吸引力降低,使其指向特定商品的显着性和识别性逐渐模糊,淡化了人们将该商标与特定商品联系起来的认识,其实质是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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