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诺基亚手机业务被微软收购,诺基亚手机逐渐淡出了公众视野。近来,诺基亚针对HTC在欧洲多国提起专利侵权诉讼,换了“身份”的诺基亚再次引发人们的关注。有人不禁要问,曾经的手机大鳄诺基亚是否会成为“专利流氓”?诺基亚真的要彻底摒弃已坚持了几十年的“科技以人为本”的传统理念吗?
在智能手机领域,随着安卓系统与苹果系统的兴起,采用Windows Phone操作系统的诺基亚智能手机受到了严重冲击,诺基亚手机业务严重亏损,诺基亚出售手机业务也不足为奇。但是,诺基亚保留了绝大部分手机领域的专利权,这就为诺基亚起诉HTC埋下了伏笔。
2013年12月初,英国伦敦高等法院裁定HTC One Mini智能手机内部芯片侵犯了诺基亚的专利权,并对HTC颁布禁售令,随后,诺基亚声称将对HTC进行进一步索赔。今年1月13日,在诺基亚和HTC的另一场专利诉讼中,德国慕尼黑地方法院驳回诺基亚的诉讼请求,认为HTC不构成侵权。
在这两起诉讼中,诺基亚只有一项诉讼请求——永久禁令,并未主张赔偿请求。笔者认为,诺基亚选择这一诉讼策略的原因在于,一是在确定侵权成立的基础上,诺基亚会在后续案件中主张赔偿,这表明诺基亚对其涉案专利的稳定性、HTC是否落入涉案专利保护范围并不十分肯定;二是避免被贴上“专利流氓”的标签,如果诺基亚提出的专利赔偿额较高,其容易被认定为“专利流氓”,虽然诺基亚已不再从事手机业务,但“专利流氓”的称谓势必会使诺基亚的品牌价值受损,并影响到诺基亚的所有业务;三是减少诉讼成本,在专利侵权成立的情况下,另行提起赔偿诉讼,可以减少诉讼成本,如果起诉时一并提起两项诉讼请求,一旦专利被认定无效或未落入专利保护范围,无法获得赔偿。
将手机实体业务转让的同时,保留专利权并积极对外提起专利侵权诉讼是诺基亚转型为专利经营者的标志。一般情形下,专利权人通过诉讼来收取赔偿金或许可使用费是经营专利最为常见的方式之一。然而各国面临的难题是,专利价值或专利对产品的贡献率较难认定,难以计算侵权赔偿额。如果专利侵权认定成立无疑成为专利权人索取高额赔偿金的利器,权利人通常提出高额的赔偿金,这势必影响到技术与其他生产要素的结合。就本案而言,诺基亚一旦提出高额的赔偿请求,不顾专利的实施及对产业的影响,难逃“专利流氓”的称谓,且与其所倡导的“科技以人为本”理念发生根本性背离。
世界经济一体化导致专利战争全球化。目前,涉及国内企业的海外专利诉讼已呈现增长趋势,其中美国与欧盟将是重点区域。如何才能在海外专利战争中赢得主动,笔者认为,有以下几方面值得注意:一是正确理解专利,我国目前专利申请量已处于全球前列,然而,我国很多企业重专利申请,轻专利实施,怕专利诉讼,尤其是海外诉讼,除经济原因外,还与国内企业对专利证书与专利有效性、专利价值与实现专利价值、专利有效与专利侵权成立等之间关系的理解存在的偏差有关,专利既是竞争的利器,更是营利工具,而诉讼却是实现营利的主要方式之一,因此,国内企业既应抱团取暖,积极应诉,更应主动反击;二是企业只有不断提升专利质量,才能在专利战取得主动地位,苹果、三星、HTC智能手机的专利大战曾吸引了全球的目光,但最终几乎全部达成和解,其根本原因在于,这些手机厂商都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即使在苹果与三星在欧美打得不可开交之际,双方仍会向对方进行大量专利许可;三是在专利制度差异化的今天,专利已成为营利的工具,科技是否仍以人为本,部分取决专利权人的社会责任,然而,国内企业不应寄希望于所有专利权人都主动承担社会责任,这就要求国内企业既要炼好内功,更要熟练掌握国际市场的游戏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