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通报建院一周年情况。院长宿迟说,运行一年来,该院废除汇报制,实现审判去行政化。原则上院、庭长不再听取个案汇报,裁判结果以合议庭多数意见为准。合议庭可自行选择向院长、庭长、法官专业会议、调研小组等进行咨询,并将相关咨询意见作为合议庭决策的参考。
2014年11月6日,根据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探索建立知识产权法院”的要求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在北京、上海、广州设立知识产权法院的决定》,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作为全国首家知识产权审判专业机构正式设立。
宿迟介绍,针对审委会行政化程度高、公开度不足、角色定位不清等问题,该院着力改革审委会职能和决策方式,限定审委会的职能范围,以书面方式作出审委会决定,尝试决定内容及理由在裁判文书中公开。
2015年9月,在一起涉及对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作出的一份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的行政案件中,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在全国率先探索由审判委员会全体委员直接公开开庭审理案件,受到社会各界高度评价。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注重强化司法审查在知识产权授权确权中的重要作用。据了解,在审结的179件专利、1871件商标行政案件中,判决撤销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决定的案件11件,撤销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裁决的案件269件,撤销率分别为8.4%和16%。
宿迟说,针对多年来知识产权“侵权成本低、侵权行为屡禁不止”等现象,该院明确提出通过完善财产保全、证据保全和行为保全等程序措施、合理分配举证责任、提高侵权赔偿数额等各种措施,加大对侵权行为的制裁力度。在涉及小商品市场侵权案中,判决市场出租方因未尽到商事审慎注意义务而与商户承担连带责任,从根本上解决起诉难、送达难、执行难和市场诚信问题。
据了解,截至2015年11月6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共收案7918件,其中一审案件6699件,二审案件1204件,申诉案件15件;共审结案件3250件,其中民事案件1200件,行政案件2050件。第一批遴选的18名一线主审法官人均收案400件,结案159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