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在与ContentGuard提起的有关数字版权管理(DRM)知识产权侵权诉讼战中获胜, ContentGuard是专利管理公司Pendrell Corporation旗下子公司,此前该公司曾起诉苹果侵害其五项专利权。据路透社报道,陪审团当地时间周五在德克萨斯州东区的美国地方法院宣布了审判裁决,苹果没有侵害ContentGuard拥有的DRM相关五项专利权。
虽然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苹果未能证明诉讼所涉及的ContentGuard专利无效。苹果被诉非法地将具有专利权的DRM技术运用到它的数字内容分发服务,包括通过iTunes和iBooks中电子书市场出售的音乐、电影和电视节目。但是针对这一指控,苹果给予了否定。
2013年,ContentGuard就其所拥有的专利曾向业内一些高科技企业发起诉讼,这些高科技公司包括亚马逊、三星电子公司、黑莓、摩托罗拉和HTC等。2014年,谷歌及其在线音乐、电影和电子书的销售也被增加到被告的列表之中。当时,ContentGuard的授权和战略发展部副总裁詹姆斯·贝克(James Baker)曾表示,全球范围许多领先公司都对ContentGuard技术创新的价值表示认可,而且愿意为在它们自己的产品中合法地使用这些创新支付公平合理的费用。贝克当时还称,但是不可否认的是,还有一些公司却选择反其道而行之,即使在承认应该为使用创新付费之后还是继续非法使用ContentGuard的知识产权,ContentGuard为了友好地解决这些问题投入了大量的时间、精力和费用,但不幸的是,ContentGuard还是不得不诉诸法律,这样才能保护ContentGuard为创新进行的大量投资。
不过,ContentGuard的努力取得的成功有限。今年6月份美国专利商标局(United States Patent and Trademark Office)的专利和上诉委员会(Patent Trial and Appeal Board)作出了有利于ContentGuard的判决,这刺激亚马逊在一个月后选择了和解。除此之外,ContentGuard在起诉谷歌和三星电子公司的官司中陷入败诉。不过和苹果一样,谷歌和三星电子公司也都未能证明其诉讼所涉及的ContentGuard专利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