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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正文
烟台葡萄酒被要求整改
作者:高 炜
点击数:1390
时间:2010/11/16 17:49:09
烟台葡萄酒被要求整改 |
作者: |
高 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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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更新时间: |
2010-11-16 13:3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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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实习记者高 炜北京报道)近日,由于与张裕集团商标权属不清,上市公司烟台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烟台葡萄酒公司)收到了山东省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烟台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该决定指出了该公司包括商标使用权、关联交易等5方面存在的违规问题。
记者了解到,烟台葡萄酒公司成立时与张裕集团存在一份商标合同,载明“张裕”等商标由烟台葡萄酒公司无限期独占使用,并按相关商品销售额的2%支付商标使用费,同时约定张裕集团所收到的使用费主要用于宣传商标及使用商标的产品。但山东省证监局发现,截至今年6月,烟台葡萄酒公司累计向张裕集团支付了4.68亿元的商标使用费,但张裕集团却几乎未发生广告费支出。
此外,证监部门在检查中发现,张裕集团去年注册了“爱斐堡”、“黄金冰谷”等商标,上述商标由上市公司在生产过程中创立,完全有条件由上市公司进行注册,但最终仍由张裕集团注册后特许给上市公司使用,该行为侵害了上市公司利益。
据有关人士介绍,针对这些问题,山东省证监局在整改通知中要求烟台葡萄酒公司争取早日取得“张裕”等商标,维护上市公司资产的完整性;对于新注册的“爱斐堡”、“黄金冰谷”等商标,应及时将商标注册人变更为上市公司;在商标变更手续完成之前,不得向张裕集团支付商标使用费。
对此,烟台葡萄酒公司副总经理孙健通过媒体表示,对于以上违规行为要“坚决整改,30天内制定整改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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