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随着国内大量具有巨大市场前景的原研药专利即将到期,仿制药企纷纷发力,想抓住时机,趁机大捞一把。但另一方面,对于原研药企而言,为了捍卫战场,防止市场竞争力的失去,他们也会做出相应的应对策略,提前布好专利陷阱,让仿制药企只可觊觎不可获享。那原研药企一般都会采取哪些策略呢?针对这些策略,仿制药企应如何应战呢?
原研药企的专利策略:
1、专利到期前,主动向合作公司授权仿制药
事实上,随着全球医改的推进,跨国制药巨头包括强生、拜耳、辉瑞等都已意识到药品价格的降低趋势已成为必然,为了保持竞争地位,他们开始调整专利策略,选择在原研药专利到期之前,提早通过主动向合作公司授权仿制药,来抵制普通仿制药的竞争,继续分享市场收成,避免仿制药的后起之秀凭借廉价优势而瓜分市场。在我国,为了避免一个产品多家厂商的集中申报生产造成资源的浪费,国家在首仿药和其他仿制药上采取了区别对待的策略。就价格而言,2012年底,国家发改委提出结合定价和审批制度来调控仿制药过热的策略,其中表明,对在专利药品保护期结束后国内前三个仿制上市的药品,首仿药可在统一定价上浮30%基础内进行单独定价,二仿和三仿药定价则可为首仿药价格的90%和81%。因此,如果药企首先获得原研药公司的仿制药授权许可,生产首仿药,其将在时间和药品价格上占得巨大优势,从而在市场上拔得头筹,获益满满。
2、申请延长专利保护期
原研药企业延长专利保护期的最常用办法就是在原研药专利(尤其是化合物专利)保护到期前,对其进行多方位的后期开发,以形成立体的专利保护空间,如对药品的合成工艺、中间体、复配制剂、包装等进行后续研发,并申请新的专利,虽然后期的一些专利保护效力不及化合物专利,但通过结合大范围的产品登记,保护力度依旧不可小觑。通过延长专利保护期,原研药企守住垄断市场的例子也很常见。例如,辉瑞通过延长销售额达数十亿美元的镇痛药西乐葆(Celebrex)的专利,而使将这款药物的独家营销权延长一年半,可想而知,这一年半又会为辉瑞带来多少的收入。
3、布下专利陷阱,通过专利诉讼获胜
在国内,仿制药的专利诉讼中经常发生这样的事情,仿制药企在接到原告的诉讼状后,依旧云里雾里 :该药品不是过专利保护期了么?怎么还侵权呢?
其实,这就涉及到原研药企布下的“专利陷阱”问题了,原研药企一般不只提交1件专利申请,而是提交了与该药相关的一连串专利申请,其结果就是使仿制药企很容易掉进“专利陷阱”,造成专利侵权。比如,一个药品的专利保护可能不仅有基础化合物专利,还有其他的专利保护,如药品活性成分的异构体、制备方法、新的适应症等。原研药的基础专利到期后,这些一连串的从属专利却仍然有效,而药品注册制度往往要求仿制药与原研药物在各方面应保持一致,包括原料性质、疗效等,这就使得仿制药企业很难完全绕过原研药从属专利的保护,因此,正是利用这一特点,原研药企业很容易通过专利诉讼就能将仿制药企业拒之门外。在美国,原研药企通过控告仿制药企专利侵权,可使仿制药的批准自动推迟30个月。因此,通过专利诉讼,巨头药企便能额外获得30个月的市场垄断权,例如,美国药企巨头“诺华”研发了另一药企巨头“安进”的filgrastim的生物仿制药,结果由于安进对诺华发起的专利诉讼,该生物仿制药在美国市场的上市计划被成功搁浅。
另外,原研药企通过打赢专利诉讼获得巨额赔偿,而使仿制药企受到重创的事件也屡见不鲜。一个经典案例当属辉瑞与另两家巨头药企的专利诉讼之争了。印度最大药企“太阳药业”和以色列的巨头仿制药企“梯瓦制药”分别生产出了治疗胃溃疡的辉瑞Protonix仿制药,太阳药业因此而盈利了2亿美元之多,然而辉瑞的Protonix原研药销售额却骤降80%,为了抵制这两家仿制药的竞争,辉瑞从原研药的专利技术中钻空子,并向法院起诉他们专利侵权,最后法院裁决梯瓦制药和太阳药业分别向辉瑞支付了16亿美元及5.5亿美元的赔偿金。梯瓦制药敢于挑战辉瑞,正是看到了Protonix专利的漏洞,然而辉瑞是专利诉讼老手,因此才让梯瓦制药铩羽而归。
4、合资与并购
针对仿制药的市场部署,原研药企的另一项策略是合资与并购。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仿制药生产国,近几年来,外资药企通过合资与并购对国内药企频频出手,开始在中国部署仿制药市场。例如,瑞士的药企巨头“诺华制药”在2011年3月宣布收购浙江天元生物药业85%股权,建立自己的研发机构和分公司,进军国内仿制药市场。美国药企巨头辉瑞则选择以合资的形式抢占仿制药市场,在2012年2月与海正药业组建海正辉瑞制药有限公司,海正持股51%,辉瑞持股49%,定位于全球仿制药企业。
仿制药企的专利策略:
原研药专利保护期给仿制药企带来了福音,对仿制药企业而言,虽然生产仿制药依然有潜在的侵权风险,但企业通过谨慎对待,权衡利弊,依然可从原研药企的垄断市场分得一杯羹。
1、检索原研药的专利信息,寻找可利用空白、规避雷区,用好前车之鉴
一些原研药专利也许很强大,不会轻易受到挑战,例如前面的案例中辉瑞和两家巨头药企的专利之争,辉瑞明显在专利储备上占上风。但市场上,也不乏有一些原研药专利比较脆弱,因此,它们对仿制药企来说具有极大地吸引力。对于药物而言,化合物专利属于基础专利,除此之外,药物还会拥有其他许多从属专利,例如前面介绍的化合物合成工艺、制剂复方 等。因此,如果仿制药企想要“安全地”生产出仿制药,应当将原研药的全部专利信息收集齐全,系统进行法律分析,找出可利用的专利空白、应规避的雷区,明确好权利要求保护范围。另一方面,美国和欧洲是原研药的大本营,因此仿制药的生产也多,毫无疑问涉及的专利诉讼更是不断,且公开的判决书容易查到,而我国关于仿制药的知识产权司法判例以及专利复审与无效决定书,也很方便查到,因此仿制药企应当充分利用好这些实用的免费教材,让自己生产的仿制药“安全降落”。
2、积极创新,布局改进专利,谋求专利交叉许可
当原研药专利保护期到期后,仿制药企业不能一味地模仿原研药,而是应当拥有自己的“杀手锏”,结合企业自身生产能力、研发能力,积极创新,布局改进专利,尤其是合成工艺、中间体、以及复配制剂类专利等,而且工艺创新能使流程简化、产率提高、副产物减少,带来降低成本的好处。如果仿制药企业通过创新,拥有自己的专利,哪怕是他人有效专利的从属专利,也极利于争夺市场,更可通过交叉许可,在仿制药企业一起攻占市场时,独占鳌头。不过,仿制药企业应当以更广阔的视野对待交叉许可,不能局限于某一药品的专利之间进行交叉许可,而应当放眼多个药品之间的交叉许可,也可不局限于国内专利之间的交叉许可,而应当要有国际视野。
3、对绕不开“专利壁垒”的原研药,国内企业可相互合作,必要时可挑战相关专利
在美国,根据法律规定,仿制药企能向专利局提出原研药相关专利的无效请求,如果挑战专利成功,并且仿制药通过美国药品监管机构的上市审批,仿制药企即可获得6个月的独家销售权,不过,前提是要提交仿制药品没有侵犯任何现有专利的声明,在此之后,其他仿制药生产厂家才能陆续进入市场销售。最近,美国的药企巨头“安进”为了让自己的Humira(通用名:adalimumab,阿达木单抗)的仿制药上市,就向另一家巨头“艾伯维”的Humira原研药的两项专利发起挑战,据悉,Humira被用于治疗类风湿性关节炎疾病,是全球最畅销的处方药,其每年销售额能达到140亿美元。虽然近日美国专利商标局驳回了安进的请求,但针对Humira的偌大市场,安进依旧野心勃勃,表示日后将继续向该原研药发起挑战,此后还可能计划将此事告到法庭处理,由此可见安进想挑战原研药专利、瓜分市场的决心。因此,在国内对于那些市场前景巨大,但实在绕不开“专利壁垒”的原研药,国内仿制药企虽不如美国安进如此强大,但可以选择相互取暖,发起联盟,必要时可以对原研药的相关专利发起挑战,为仿制药谋得市场。
来源:知产力 作 者 | 李紫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