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在我国企业‘走出去’参与国际竞争过程中,频繁遭遇知识产权纠纷。究其原因,我国企业在国际化发展过程中,没有提前进行知识产权布局,导致遇到纠纷后难以有效应对。”全国人大代表、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何志敏说,“应从提前开展海外知识产权布局、化解海外知识产权风险、构建海外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完善涉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制四个方面入手,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国际化发展中的知识产权问题。”
何志敏分析说,遇到类似美国“337”调查时,我国企业应对的勇气、能力和经验不足,往往不战而退,付出了昂贵代价。他还指出,“即使在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等新兴市场的合作中,由于不熟悉这些国家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和执法程序,受不规范市场环境影响,也容易造成纠纷和损失。”
“‘入乡随俗、入国问禁’,应针对重点产业制订海外专利导航图,研究发布相关国家和地区专利申请实务指引,推动企业、科研院所、中介服务机构提前开展面向目标市场国的知识产权布局。”何志敏建议,应支持产业联盟建立知识产权收储基金,积极拓展知识产权布局渠道,支持企业并购海外专利技术,完善自身知识产权布局。鼓励企业设立海外知识产权研发中心,研究分析当地知识产权动态和潜在风险。同时,应有针对性地为企业提供不同国家和地区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环境信息和实务手册。
“在我国驻外机构中,知识产权方面的专业人员数量明显不足。”何志敏建议,“增加驻外机构中知识产权人员配备,与相关国际知识产权机构加强合作,探索建立纠纷协商处置机制,帮助企业处理涉外纠纷。”
文章来源:新华网